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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总则:
1.0.1 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1.0.4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人认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就了。从经济观点出发,要达到这点是太浪费了。因此,特指出“或减少",以示不是,因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根据各方修订意见,在原“财产损失"之后增加了“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本条原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现修订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原规范不提“扩建、改建建筑物"是考虑这些建筑物在扩建、改建之前,其防雷设计是按GBJ 57-83设计的,使用时间不长,有的可以不按GB 50057-94修改,现在距GBJ 57-83的废止时间较长,故补加“扩建、改建"。删去不适用范围内容,因为不好列,也列不全,而且总有新的特殊规范出来。
新荣区防雷接地(新荣镇、古店镇、破鲁堡乡、郭家窑乡、花园屯乡、西村乡、上深涧乡、堡子湾乡)、平城区防雷接地(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南关街道、北关街道、新建南路街道、新建北路街道、新华街街道、振华南街街道、大庆路街道、向阳里街道、开源街街道、水泊寺乡、新旺乡、马军营乡)、云冈区防雷接地(新胜街道、新平旺街道、煤峪口街道、永定庄街道、同家梁街道、四老沟街道、忻州窑街道、白洞街道、雁崖街道、挖金湾街道、晋华宫街道、马脊梁街道、大斗沟街道、王村街道、姜家湾街道、新泉路街道、民胜街道、口泉街道、马口街道、燕子山街道、杏儿沟街道、青磁窑街道、平泉路街道、四台沟街道、和瑞街道、和顺街道、清泉街街道、平盛路街道、西花园街道、老平旺街道、高山镇、云冈镇、口泉乡、平旺乡、西韩岭乡、鸦儿崖乡)、云州区防雷接地(西坪镇、周士庄镇、倍加造镇、许堡乡、瓜园乡、党留庄乡、杜庄乡、聚乐堡乡、峰峪乡、吉家庄乡)、阳高县防雷接地(龙泉镇、罗文皂镇、大白登镇、王官屯镇、古城镇、东小村镇、友宰镇、长城乡、北徐屯乡、狮子屯乡、下深井乡、鳌石乡)、天镇县防雷接地(玉泉镇、谷前堡镇、米薪关镇、逯家湾镇、新平堡镇)、广灵县防雷接地(卅里铺乡、南河堡乡、贾家屯乡、赵家沟乡、马家皂乡、南高崖乡、张西河乡)、灵丘县防雷接地(武灵镇、东河南镇、上寨镇、落水河乡、赵北乡、独峪乡、下关乡、白崖台乡、史庄乡、石家乡、柳科乡、红石塄乡)、浑源县防雷接地(大仁庄乡、驼峰乡、下韩村乡、西留村乡、裴村乡、黄花乡、南榆林乡、官儿乡、吴城乡、东坊城乡、青磁窑乡、千佛岭乡、大磁窑镇、蔡村镇、西坊城镇、王庄堡镇、沙圪坨镇、永安镇)、左云县防雷接地(云兴镇鹊儿山镇、店湾镇、管家堡乡、张家场乡、三屯乡、马道头乡、小京庄乡、水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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