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类型可分为:0.5欧姆防雷接地、1欧姆防雷接地、4欧姆防雷接地、10欧姆防雷接地、煤矿防雷接地、变电站防雷接地、数据机房防雷接地、加油站防雷接地、加气站防雷接地、风电场防雷接地、光伏电站防雷接地、学校防雷接地、医院防雷接地、收费站防雷接地、热电厂防雷接地、移动基站防雷接地、化工厂防雷接地、采油厂防雷接地、炼油厂防雷接地、油田防雷接地、水泥搅拌站防雷接地、工厂防雷接地、电力线路防雷接地、架空线路防雷接地、建筑物防雷接地、大楼防雷接地、燃气站防雷接地、瓦斯站防雷接地、空气站防雷接地。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基本规定:
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3条第5~7款所规定的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4.1.2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1)建筑物金属体。
2)金属装置。
3)建筑物内系统。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4.1.3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朔城区防雷接地(北城街道、南城街道、神头街道、北旺庄街道、神头镇、利民镇、下团堡乡、小平易乡、滋润乡、福善庄乡、南榆林乡、贾庄乡、沙塄河乡、窑子头乡、张蔡庄乡)、平鲁区防雷接地(井坪镇、凤凰城镇、白堂乡、陶村乡、下水头乡、双碾乡、阻虎乡、高石庄乡、西水界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向阳堡乡、榆岭乡)、山阴县防雷接地(岱岳镇、玉井镇、北周庄镇、古城镇、吴马营乡、马营乡、下喇叭乡、合盛堡乡、岱岳乡、安荣乡、薛圐圙乡、后所乡、张家庄乡、马营庄乡)、应县防雷接地(金城镇、南河种镇、下社镇、镇子梁乡、义井乡、臧寨乡、大黄巍乡、杏寨乡、下马峪乡、南泉乡、大临河乡、白马石乡)、右玉县防雷接地(新城镇、右卫镇、威远镇、元堡子镇、牛心堡乡、白头里乡、高家堡乡、丁家窑乡、杨千河乡、窑乡)、怀仁市防雷接地(井坪镇、凤凰城镇、白堂乡、陶村乡、下水头乡、双碾乡、阻虎乡、高石庄乡、西水界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向阳堡乡、榆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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