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与结果判定
1、检测后应将现场检测数据如实填入检测原始记录表,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2、检测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和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名,检测原始记录表应作为用户档案保存。
3、检测原始记录应宇迹清晰工整、信息完整,不得有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井签字。
4、应采用数值修约比较法将经计算或整理后的各项检测结果与相应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对防雷装置的检测结果参见DB35/T715-2018的规定,判定各检测项目是否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应揭出整改意见。
5、检测报告应严格按检测原始记录表的内容填写,应在检测员和校核员签字后,由技术负责人或签字人签发,应加盖检测单位检测专用章。
6、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份送受检单位,--份由检测单位存档。应有纸质和电子存档两种形式。
安全策略
1、对煤矿企业矿区进行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可参见QX/T405--2017的有关规定。
2、处于雷电易发区的煤矿矿区,在对爆炸危险场所新建的防雷装置开展检测时,应按照GB/T32936--2016规定的方法计算雷电灾害风险安全度L,当1<60时,应按損害类型选择防护措施减少风险:当L≥60时,可根据雷击风险分量进一-步采取措施以减少风险。
3、处于雷电易发区的煤矿矿区,应在对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客观评价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的编制参照GB/T29639--2013的规定。
4、处于雷电易发区的煤矿矿区。应及时获取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雷电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雷电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指南见附录F。
5、处于雷电易发区的煤矿矿区,应制定完善的防雷装置日常检查维护制度,组织做好防雷装置的安全巡查工作,每串年至少组织--次防雷安全巡查。遇查中发现防雷装置锈蚀严重或损坏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组织整改。防雷安全巡查项目和记录参见附录G。
6、处于雷电易发区的煤矿矿区。井口处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计算判定煤矿井口处是否在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检测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其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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