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预算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日期:2015/7/23 11:21:14
- 截止日期:2015/10/23 11:21:14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2015年预算(招标编号:LNCIQ-2015-02)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预算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LNCIQ-2015-02)
二、计划采购的货物名称及数量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经营范围应覆盖仪器设备与技术服务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设备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所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收据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8月5日(每天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向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处外网邮箱发送标书领取申请(邮箱地址:lnciqlabs@163.com)。
发送标书领取申请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收据证明。
5、如涉及医疗器械设备,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如确认无误,科技处将在1-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10房间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三号会议室
六、招标人: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联系人:胡海松0411-82583317、李明0411-82583320
传真:0411-82583322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预算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LNCIQ-2015-02)
二、计划采购的货物名称及数量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经营范围应覆盖仪器设备与技术服务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设备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所投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收据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8月5日(每天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向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处外网邮箱发送标书领取申请(邮箱地址:lnciqlabs@163.com)。
发送标书领取申请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收据证明。
5、如涉及医疗器械设备,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如确认无误,科技处将在1-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10房间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三号会议室
六、招标人: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联系人:胡海松0411-82583317、李明0411-82583320
传真:0411-825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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