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池州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招标
- 公告日期:2015/8/13 14:10:36
- 截止日期:2015/11/13 14:10:36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受池州市水务局委托,现对池州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CZFCG-2015109
3、项目内容:A包: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B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C包:气相色谱仪;
D包:离子色谱仪;
E包: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F包:万分之一电子天平、COD自动消解回流仪、酸度计、电导率仪、散射浊度仪、超纯水机、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冷藏柜(中)、冷藏柜(小)、高压蒸汽灭菌器、培养箱、显微镜、菌落计数器、超净工作台;
G包:便携式浊度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色度、余氯、二氧化氯、总余氯)、便携式pH∕电导率测定仪、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A包:60万元、B包:90万元、C包:92万元、D包:110万元、E包:12万元、F包:36.5万元;G包:49.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近三年来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例(提供合同原件。其中F、G包投标人提供的每项合同中应包含不少于本次招标内容2/3的设备的合同案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A、B、C、D、E包除上述1—5资格要求外,还需具备:
6.1、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洪椿联系电话:0566-2318357传真:0566-2316798。
3、投标人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传真或现场提交《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标书工本费后,综合部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标书工本费每本售价400元整,可现 金支付或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售后不退。
4、标书工本费请汇至:
开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市邮政储蓄银行营业部
账号:100512725700010001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1、A、B、C、D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
1.2、E、F、G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 四 室。
3、开标时间:
3.1、A、B、C、D包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9时00分
3.2、E、F、G包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30分
4、开标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 四 室。
五、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A包:12000元、B包:18000元、C包:18000元、D包:22000元、E包:2400元、F包:7000元、G包:9500元。
2、只接受电汇、转账方式,其它方式无效;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开标前到账。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收款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20162192
4、支付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
六、联系方式:
1、项目报名:
联系人:洪椿联系电话:0566-2318357传真:0566-2316798
2、保证金退还:
联系人:夏菲联系电话:0566-2318357
3、招标人:池州市水务局
池州市水务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池州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CZFCG-2015109
3、项目内容:A包: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B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C包:气相色谱仪;
D包:离子色谱仪;
E包: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F包:万分之一电子天平、COD自动消解回流仪、酸度计、电导率仪、散射浊度仪、超纯水机、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冷藏柜(中)、冷藏柜(小)、高压蒸汽灭菌器、培养箱、显微镜、菌落计数器、超净工作台;
G包:便携式浊度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色度、余氯、二氧化氯、总余氯)、便携式pH∕电导率测定仪、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A包:60万元、B包:90万元、C包:92万元、D包:110万元、E包:12万元、F包:36.5万元;G包:49.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近三年来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例(提供合同原件。其中F、G包投标人提供的每项合同中应包含不少于本次招标内容2/3的设备的合同案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A、B、C、D、E包除上述1—5资格要求外,还需具备:
6.1、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由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洪椿联系电话:0566-2318357传真:0566-2316798。
3、投标人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传真或现场提交《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标书工本费后,综合部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标书工本费每本售价400元整,可现 金支付或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售后不退。
4、标书工本费请汇至:
开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市邮政储蓄银行营业部
账号:100512725700010001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1、A、B、C、D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
1.2、E、F、G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 四 室。
3、开标时间:
3.1、A、B、C、D包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9时00分
3.2、E、F、G包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5时30分
4、开标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 四 室。
五、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A包:12000元、B包:18000元、C包:18000元、D包:22000元、E包:2400元、F包:7000元、G包:9500元。
2、只接受电汇、转账方式,其它方式无效;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开标前到账。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收款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20162192
4、支付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
六、联系方式:
1、项目报名:
联系人:洪椿联系电话:0566-2318357传真:0566-2316798
2、保证金退还:
联系人:夏菲联系电话:0566-2318357
3、招标人:池州市水务局
池州市水务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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