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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南澳县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15/8/26 11:40:14
  • 截止日期:2015/11/26 11:40:14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澳县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南澳县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供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1批(详见采购货物要求)。
  
  2.资金来源:人民币800596.00元(预算内资金)。
  
  3.采购范围:投标人须负责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装卸货、负责验收、检验等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有能力履行并提供所投产品直接包修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5、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25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六梯二楼217室。电话:0754-88166891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根据附件申请表中要求开具)。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六梯二楼217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六梯二楼217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南澳县自来水公司采购
  
  单位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龙地路头
  
  采购单位联系人:柯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68043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六梯二楼217室
  
  联系人:陈工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8月25日起至8月3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