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2015/9/15 10:19:19
- 截止日期:2015/10/15 10:19:19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江苏苏州市
详细内容
关于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沙洲关于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招标公告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名称: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标书编号:ZZC2015-G102标书编号:ZZC2015-G102预算:450万人民币预算:450万人民币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申请购置的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申请购置的沙洲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本次采购中: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水质自动分析仪、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等七种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它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次采购中:五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水质自动分析仪、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等七种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它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答疑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30时整答疑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30时整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00-2:00时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00-2:00时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2:00时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2:00时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陈瑞春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爱锋、陈瑞春六、开标有关信息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2:00时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2:00时整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邮编:215600邮编:215600联系人:陈爱锋、陈瑞春联系人:陈爱锋、陈瑞春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武 咨询电话:15950957907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武 咨询电话:15950957907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801000001633688帐号: 801000001633688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户 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户 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电话:0512-56770611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电话:0512-56770611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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