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招标
- 公告日期:2015/9/18 10:11:03
- 截止日期:2015/9/28 10:11:03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详细内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HW-1508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250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所报价的产品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
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谈判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4 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产品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6. 响应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响应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九、谈判时间: 2015 年9月 25 日 9 时00分。
十、谈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HW-1508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250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高限价 | 总价高限价 (预算金额) |
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 | 45000 支以上 | 每支5元以下 | 人民币22.5万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所报价的产品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
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谈判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4 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产品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6. 响应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响应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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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九、谈判时间: 2015 年9月 25 日 9 时00分。
十、谈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多功能采样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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