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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空气相色谱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2015/11/12 8:17:22
  • 截止日期:2015/11/22 8:17:22
  • 所属行业:分析仪器/色谱分析仪器/气相色谱(GC)
  • 所在地区:天津天津市
详细内容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置项目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置项目2、项目编号:TJBHGP-2015-0782、项目编号:TJBHGP-2015-078二、项目内容:岛津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以及相应前处理附件1套,预算99万元(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见附件)二、项目内容:岛津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以及相应前处理附件1套,预算99万元(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见附件)三、供应商资质要求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6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6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4、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采购时间及地点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采购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日8:30-9:30。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日8:30-9:30。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3、采购时间:2015年11月18日9:303、采购时间:2015年11月18日9:304、采购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4、采购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王超王静1、联系人:王超王静2、联系电话:022-252958692、联系电话:022-25295869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永丰街23号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永丰街23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瑞18202576258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瑞18202576258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7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7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edagp@126.com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edagp@126.com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账号:120066005018010007320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账号:120066005018010007320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其他事项:十、其他事项:1.答疑会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点。1.答疑会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点。2.答疑会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会议室。2.答疑会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会议室。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