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3 10:56:34
- 截止日期:2015/3/3 10:56:34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浙江湖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长兴县农业局 委托,就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4】—043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0 | 批 | 114.0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超纯水器 全自动数显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 | 1.0 | 批 | 22.5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一个投标人可拟投一个或两个标段,亦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
2 、本项目不接受拆包(独立标段除外)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时间: 2014年12月2日 至 2014年12月10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
地点: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2月22日 13:30
六、投标地点: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 2014 年12月22日 13:30
八、开标地点: 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11000元整;二标段人民币2200元整
交付方式: 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00015981000350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五)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11000元整;二标段人民币2200元整(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联系人: 王嘉
联系电话: 0572-2199129
传真: 0572-27085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