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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禹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检测车采购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2015/3/13 11:51:32
  • 截止日期:2015/6/13 11:51:32
  • 所属行业:环境监测仪器/水质分析仪/卤素分析仪/水质卤素分析仪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禹城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137913798510534-2122071
  
  二、项目名称:禹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检测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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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编号:SDZYZB-2015-G006
  
  四、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系禹城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采样检测车采购项目,共两个包,A包:仪器、试剂、玻璃器皿及化验室改造装修等;B包:采样检测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A包、B包均为交钥匙工程。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项目所要求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相关物资必须符合国标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A包: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提供招标货物、服务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具有同类业绩不少于三个。
  
  B包: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需能保证改装车辆的合法性,车辆能正常挂牌并能在2015年5月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改造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5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韩静18553115770
  
  地点: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业绩证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守涛、郝志政
  
  电话:0531-88933058传真:0531-88933796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