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大连大学微分析实验室仪器招标
- 公告日期:2015/5/20 10:27:45
- 截止日期:2015/8/20 10:27:45
- 所属行业:分析仪器/色谱分析仪器/氨基酸分析仪
- 所在地区:辽宁大连市
详细内容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大学委托,就大连大学微分析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大学微分析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HFZC150503
1.4采购预算:79.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招标内容:A包:微流控芯片切割机、微流控进样注射泵、微量注射泵等实验室仪器
B包:千级超净间-20平米
C包:紫外臭氧清洗机;紫外光源系统等实验室仪器(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紫外臭氧清洗机、电化学工作站、紫外光源系统、生物显微镜、纳米粒度仪可以投标进口产品,其他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次采购台式计算机、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A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电化学工作站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C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紫外臭氧清洗机、紫外光源系统、生物显微镜、纳米粒度仪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5月20日起至201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6月12日13:00至2015年06月12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6月12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邮编:116001
联系人:安妮
电话:82820228
传真:82821838
电子邮件:hongfeng-dl@163.com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大学微分析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HFZC150503
1.4采购预算:79.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招标内容:A包:微流控芯片切割机、微流控进样注射泵、微量注射泵等实验室仪器
B包:千级超净间-20平米
C包:紫外臭氧清洗机;紫外光源系统等实验室仪器(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紫外臭氧清洗机、电化学工作站、紫外光源系统、生物显微镜、纳米粒度仪可以投标进口产品,其他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次采购台式计算机、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A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电化学工作站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C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紫外臭氧清洗机、紫外光源系统、生物显微镜、纳米粒度仪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5月20日起至201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6月12日13:00至2015年06月12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6月12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邮编:116001
联系人:安妮
电话:82820228
传真:82821838
电子邮件:hongfeng-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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