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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2015/6/8 10:44:32
  • 截止日期:2015/9/8 10:44:32
  • 所属行业:实验室常用设备/干燥设备/洗瓶机、清洗机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菏泽市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菏区发改审批【2014】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位于菏泽牡丹区沙土镇,0,合同估算价995万元,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投标报名
  
  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06月08日-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的);
  
  (4)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身份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使用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报名山东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省外建筑企业进鲁施工登录备案证书》。
  
  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后期检察院查询时须用。
  
  3、报名时要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